一、为什么用莲来抒写思乡之情
《古诗十九首·涉江采芙蓉》中以芙蓉(莲)来寄托游子思乡之情,这是以莲来抒写思乡之情最早的诗篇。古诗十九首是中国最早的一组文人诗,对中国文学影响极大,因其影响,后世也就有以莲这一意象来抒写思乡之情
二、谁有古诗手抄报的资料
编辑本段古诗的意义
“古诗”的原意是古代人所作的诗。约在魏末晋初,流传着一批魏、晋以前文人所作的五言诗,既无题目,也不知作者,其中大多是抒情诗,具有独特的表现手法和艺术风格,被统称为“古诗”。清代沈德潜说:“古诗十九首,不必一人之辞,一时之作。大率逐臣弃妻,朋友阔绝,游子他乡,死生新故之感。或寓言,或显言,或反复言。初无奇辟之思,惊险之句,而西京古诗,皆在其下。”(《说诗□语》)晋、宋时,这批“古诗”被奉为五言诗的一种典范。西晋陆机曾逐首逐句地摹仿了其中的12首。东晋陶渊明、宋代鲍照等,都有学习“古诗”手法、风格的《拟古诗》。到了梁代,刘勰《文心雕龙》、钟嵘《诗品》更从理论上总结评论了“古诗”的艺术特点和价值,探索了它们的作者、时代及源流,并大体确定它们是汉代作品。同时,萧统《文选》,以及陈代徐陵《玉台新咏》又从诗歌分类上确定了“古诗”的范围:凡无明确题目的作品,有作者的称“杂诗”,无名氏者为“古诗”。因此,梁、陈以后,“古诗”已形成一个具有特定涵义的专类名称。它与两汉乐府歌辞并称,专指汉代无名氏所作的五言诗,并且发展为泛指具有“古诗”艺术特点的一种诗体。而《古诗十九首》便在文学史上占有“古诗”代表作的地位,这一标题也就成为一个专题名称。
编辑本段古诗体,又称古风。
唐代以前的古诗体是一种不讲究格律,也没有字数句数限制的诗体。唐以后,由于近体诗的产生,诗人为了将古体诗与新兴的格律诗相区别,便有意模仿汉魏六朝古诗的写法,在某些方面加以限定,从而形成了唐代古体诗的固定模式。其结果就是把唐以前完全自由的诗体,变成一种处于格律诗与自由诗之间的半自由诗。
古体诗的字数和诗行:
古体诗没有固定的诗行,也不会有固定的体式。所有古体诗都是按照诗句的字数分类。四字一句的称四言古诗,简称四古;五字一句的称五言古诗,简称五古;七字一句的称七言古诗,简称七古。四言诗,远在《诗经》时代就已被人们采用了。但至唐代却逐渐衰微,写它的人很少了。所以古体诗仍以五言、七言为代表。
五言古诗,是古体诗的正统,写的人很多。
七言古诗,不是古体诗的主流,这是它起源较晚的缘故。所以,七言股风颇受七言近体诗的影响。
五言古诗和七言古诗,都是字数整齐的古体诗。另有一类杂言古诗,诗行里的字数长短相杂,参差不齐。
编辑本段古诗词包括以下内容:
从时间上说指1840年鸦片战争前中国的诗歌作品;从格律上看,古诗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词是宋代人的发明,又叫长短句。古体诗又称古诗或古风;近体诗又称今体诗。
古体诗
古体诗是依照古代的诗体来写的。在唐人看来,从《诗经》到南北朝的庾信,都算是古,因此,所谓依照古代的诗体,也就没有一定的标准。但是,诗人们所写的古体诗,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不受近体诗的格律的束缚。唐初开始形成的、在字数、声韵、对仗方面都有严格规定的一种格律诗,就是我们所说的近体诗。近体诗是同古体诗相对而言的。唐代以及其后的诗人仍有写古体诗的。 我们可以说。凡不受近体格律的束缚的,都是古体诗。 古体诗分为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 近体诗分为绝句、律诗。
近体诗
近体诗分为律诗和绝句。 律诗和绝句的区别主要在于句数上。绝句共有四句,律诗共有八句。律诗共有八句,一、二两句为首联,三、四两句为颔联,五、六两句为颈联、七、八两句为尾联。绝句又叫截句。绝句可对仗,也可不对仗,但是律诗的颔联和颈联,则必须对仗,无论律诗还是绝句,都有平仄的要求。八句以上的律诗称为排律。
三、形象设计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形象”(Image)一词在英语中含有偶像、相像、映象之意,在《辞海》中被解释为形状、相貌及根据现实生活各种现象加以选择、综合所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思想内容和审美意义的具体、生动的图画。“形象”的含义应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概括,广义上是指人和物,包括社会的、自然的环境与景物,狭义上专指人。
“设计”(Design)一词源于拉丁语,含有徽章、记号、图案、造型、形式、方法、陈设等意;在《辞海》中被解释为根据一定要求,对某项工作预先制定的图样和方案。
形象设计从属于现代艺术设计的范畴,它是集现代设计的共性和自然特点于一身的艺术造型形式。它的构成形式即是运用各种设计手段,借助视觉冲击力和视觉优选,引起人们心理的美感判断,并着重于研究人的外观与造型的视觉传达设计。
“形象设计”一词作为近年来最为时尚的词汇,我们早已耳熟能详。但无论是在专业书籍还是在报纸杂志中都较少对其概念进行确切的界定,这或许是因为形象设计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的缘故。所以,在我们分别明确了“形象”和“设计”的含义之后,再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解释其概念就显得水到渠成。
广义上讲,形象设计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支配下进行的一种既富有特殊象征寓意又别具艺术美感的艺术创作与实践活动。
狭义上讲,形象设计是以审美为核心,依据个人的职业、性格、年龄、体型、脸型、肤色、发质等综合因素来指导人们,使化妆、服装服饰及体态礼仪等要素达到完美结合的创造思维和艺术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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